政府进一步澄清零售业资助计划的资格标准

政府最近宣布了对零售企业的新补贴。翌日,不少零售业者赶往税务局商业登记署申请改变业务性质。从商业登记证上注明的“零售”,以申请抗疫基金的资助。
政府发言人于4月2日就零售业津贴计划再次作出以下澄清:
该计划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实体店从事实质性零售业务。该计划不要求申请人的商业登记证上的业务性质为“零售”,零售商在申请该计划时无需改变业务性质。
考虑申请人是否真正在实体店进行实质性和实质性的零售业务。政府会审查证明文件, 例如店面的近期照片、强制性公积金供款报表、租金收据和水电费账单。考虑个别个案的情况,以整体方式决定申请是否合资格。
所有符合条件的零售商必须在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进行过实质性和实质性的零售业务,将核实随行政记录一起提交的信息,政府会查明这些业务是否在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开始营业。如相关商业登记资料近期有修订,政府会要求申请人提交额外资料和文件,这可能会延长有关申请的处理时间。
政府亦提醒市民,如有人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以期获得资助,执法机构将开始调查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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