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离岸税务豁免

属地原则是香港征收利得税的基本原则。因此,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必须缴纳利得税。否则,您可以 “收入并非源自香港 “为由申请免税。也就是说,被视为来源于境外的利润,在香港无需纳税。

香港有限公司申请离岸税务豁免

您公司的收入是否需要在香港缴税?

香港有限公司获得的利润可被视为来源于境外的收入,从而免于在香港纳税。以下是一些由税务局(IRD)编制的各种商业收入的例子:

交易利润

香港公司与香港境外的供应商和客户谈判并签订购销合同条款,并在香港境外开展相关业务。那么,就有可能声称由此获得的贸易利润在香港无需纳税。

制造业利润

香港制造业与内地实体订立来料加工或装配安排。而香港制造业也会与位于其他地方的实体订立类似内地实体的安排。此外,香港制造业会提供原材料、技术知识、管理、培训及监督当地聘用的劳工等。这样,就有可能声称50%的生产利润无需在香港纳税。

服务利润

一家香港公司部分在香港提供服务,部分在香港以外提供服务。该公司可能会称,部分服务收入是在香港境外提供的服务,因此无需纳税。

此外,如果香港公司委任海外代理人或服务提供者代表其在香港境外提供服务。这样就有可能声称与在香港境外提供的服务有关的全部服务收入都不需要纳税。

税务局能给你开绿灯吗?

税务局将审查每一例离岸所得税豁免申请。因此,我们在上述例子中强调了 “可能 “一词。税务局在事实问题上采用操作测试,以确定主要的商业营利操作发生在哪里,即利润的来源。通常情况下,来源于海外的收入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充分证明利润并非来自香港
  • 没有在香港进行产生相关利润的商业活动
  • 在香港没有办公室(没有日常业务运作和决策的实际办公室)
  • 董事在财政年度内在香港逗留少于 6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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