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
香港的私人公司通常是为了经营小型企业而成立的。私人公司无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账目,以保持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信心。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定义,它是一家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
限制转让股份的权利
将成员数量限制为 50 人
禁止任何邀请公众认购公司股份的行为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不遵守上述规则。上市公司与私人公司没有相同的财务隐私,必须提交其年度账目。当一家上市公司提交其年度账目时,这些账目会被列入公共记录以供检查。在上市公司的范围之下,还可以找到“上市公司”。一家上市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意味着其股份可以由公众自由转让。上市公司不仅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获得大量融资,而且还可以从银行获得更好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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