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 企业:审查和批准

根据 2011 年 4 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最终审批之前应有项目建议书批准阶段。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阶段合二为一。
申请项目审批应向所在地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 成立外商独资企业的书面申请
– 可行性研究报告(通常为 10-20 页的文件)
– 提案外商独资企业的公司章程
– 拟任主席和外商独资企业董事会名单,以及任命书
–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注册文件
– 3个月内出具的外商独资企业信用证
– 房屋租赁协议
– AIC颁发的名称使用预批准证书
– 审批机关可能要求的其他文件
这需要多长时间?审批机关必须在收到所有文件后 45 天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