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第 12、13 和 15 章),当年的商业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应保存在其注册办事处地址。分行地址也应保留原始或复制的分行 商业登记证。
为严格遵守规定,Centre O将当年的商业登记证原件保存在办公室。如果您在文件交接过程中需要带走正本的商业登记证,我们将收取 100 港元以申请复制 商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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