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香港成立公司时,是否需要为雇员购买劳工保险?
回答:
如果您只是自雇人士,不需要。
如果您是在您的企业中雇用第一批员工,则需要。无论您在香港工作的员工是否是本地人,您都有责任支付劳工保险。根据《雇员补偿援助条例》第 365 章,如果雇主不遵守强制保险规定,将支付罚款。
问:劳保费是如何计算的?
答:最低保险金额应为:
员工人数: 每个险种的保险金额:
不超过 200 不低于 1 亿港元
超过 200 不低于 2 亿港元
雇主亦须为在港雇员安排强制性公积金,请按此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