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免税(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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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最近就离岸税收问题提出若干质询后,我们想重复一系列有关这个问题的博客。
许多外籍人士表示,他们拥有一家离岸香港有限公司,无需纳税。真的吗?
首先,我们最好谈谈香港的税收基础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公司须缴付利得税,如果:
– 该公司在香港经营贸易、专业或业务;
– 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和
– 利润来源于香港(即利润来源于香港)。
香港对源自在香港经营的行业、专业或业务的利润征税采用地域基础。换言之,在香港经营业务但从其他地方获取利润的公司无需就该等利润在香港纳税。利得税不适用于源自香港以外的利润。
因此,公司活动发生的地点是公司的利润是否应在香港征税的关键。如果利润是完全从在香港境外进行的活动中赚取的,那么即使公司的交易是通过公司的香港银行账户进行的,这些利润也不会在香港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