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分类:第 16至 20 类

l 第16类
纸、纸板和由这些材料制成的物品,不包括在其他类别中;印刷品; 装订材料;照片;静止的; 文具或家用粘合剂;艺术家的材料;油画刷; 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学材料(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材料(不属别类);打印机类型;印刷块。
本类主要包括纸张、由该材料制成的商品和办公用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纸和纸板制成的商品;油漆; 艺术家的手工工具。
公司和产品示例:
Double A Public Company – 纸质
便利贴 – 笔记、备忘录。
l     第17类
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和由这些材料制成的不属于其他类别的物品;用于制造的挤出形式的塑料;包装、停止和绝缘材料;软管,不是金属的。
本类主要包括电、热、声绝缘材料和塑料,以片材、块材和棒材的形式用于制造。
公司和产品示例:
Sybron End – 古塔胶。
Floatex – 浮动防污染屏障。
l     第十八类
皮革和仿皮制品,以及由这些材料制成但不属别类的商品;兽皮、兽皮;行李箱和旅行包;雨伞和遮阳伞;手杖;鞭子、马具和马具。
本类主要包括皮革、皮革仿制品,以及不属于其他类的旅行用品。
本类不包括服装、鞋类和头饰。
Rimowa – 手提箱。
Samsonite – 电脑包。
l 第十九类
建筑材料(非金属);建筑用非金属硬管;沥青、沥青和沥青;非金属可移动建筑物;纪念碑,而不是金属。
本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特别是:半加工木材;贴面;建筑玻璃;用于标记道路的玻璃颗粒;信箱的砖石。
本类不包括水泥防腐剂、水泥防水制剂和防火制剂。
公司和产品示例
Wienerberger – 砖块。
K.Wah Construction Materials Limited – 沥青。
l 第20类
家具、镜子、相框;木材、软木、芦苇、藤条、柳条、角、骨头、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不属于其他类别)以及所有这些材料的替代品,或塑料制品。
本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零件和塑料制品,不包括在其他类中。
本类不包括某些特殊类型的镜子,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实验室或医疗用途的特殊家具;床上用品;和鸭绒服。
公司和产品示例:
宜家——床、沙发和其他家具。
红色 A – 塑料制品。
请参阅部分http://www.ipd.gov.hk/eng/intellectual_property/trademarks/how_to_classify.htm在知识产权署网页,并http://web2.wipo.int/classifications/nice/nicepub/en/ fr/edition-20150101/taxonomy/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上,了解有关国际分类当前版本和版本的详细信息。
如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 sales@centreo.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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