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产假补偿计划

什么是产假补偿 (RMLP) 计划?
《2020 年雇佣(修订)条例》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生效。《修订条例》将《雇佣条例》(“EO”)(第 57 章)下的产假(“ML”)由 10 个星期延长至14 周。 
除首 10 周产假工资(“MLP”)外,雇主必须向有资格的雇员支付法定工资。这是员工前 10 周平均日工资的 80%。此外,在第一个 10 周后延长产假的额外 4 周 MLP 的工资,其上限为每名员工 80,000 港元。 
此外,RMLP 计划是一项行政计划,由劳工处监管,并由处理代理运作,以控制和监督上述计划。
尽管如此,根据《修订条例》,雇主必须在正常发薪日支付额外四个星期的 MLP(即第 11 至第 14 周),而雇主可以向RMLP计划申请报销已支付的MLP。 
申请标准:
申请补偿 产假薪酬 须符合以下条件:
与雇主雇用的申请相关的雇员(“申请人”)受 EO 保护;
ML 和 MLP 由员工完成。
员工已经拿到了她的 ML,并且申请人已经向员工支付了 14 周的 MLP;
雇员的分娩日期发生在 2020 年 12 月 11 日或之后;和
支付给员工的额外 4 周 MLP 没有/不会得到其他政府资金的覆盖/补贴。
如想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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