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资助计划

为协助职业介绍所度过2019冠状病毒疫情的困难时期,劳工处于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推出职业介绍所资助计划。持有劳工处发出有效牌照的职业介绍所可在计划下申请一次性资助。提供外籍家庭雇佣(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每个牌照可以获得50,000万元资助。至于没有提供外籍职业介绍服务等职业介绍所,每个牌照可以获30,000元资助,如上述两类职业介绍所设有分处,每个分处照排,可额外获得10,000资助。
  符合计划下申请资助资格的职业介绍所必须为:
(1)于2022年1月31日当天持有根据《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52条由劳工处发出的有效职业介绍所牌照。如职业介绍所在所申请资助日当天其牌照有效期少于两个月,则必须按《职业介绍所规例》(香港法律第57A章)第二条向劳工处提交续牌申请,或
(2)于2021年12月31日当日已按《职业介绍所规例》第2条向劳工处呈交新牌照申请,而申请于2022年1月31日当日还在处理中。
  如职业介绍所已按照上述向劳工处申请新牌照或续发新牌照,必须在牌照申请获批后方能获发补助。符合上述第(1)项要求的职业介绍所,如有意申领50,000元资助,须声明于2022年1月31日或之前已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并在有需要时提交证明文件。至于符合上述第(2)项的职业介绍所。由于他们在2022年1月31日之后才获发新牌照,因此只可以申领30,000元资助。
   计划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接受申请。填好的表格以及所需的文件必须在申请时间内,通过邮寄(邮戳日期将被视为申请接受的日期)、传真(传真号码:2115 3756,传真显示的日期将被视作为申请收到的日期)电邮(电邮地址:ea-subsidy@labour.gov.hk)或亲自送交送到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办事处(地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到一号商业中心九楼906室),并获该办事处受理。如通过传真或电邮递交表格,劳工处可能会要求申请者提供文件正本已做核对。逾期迟交的申请、未填好表格或逾期迟交所需文件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如通过电邮方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须以“申请职业介绍所资助计划”为电邮主题,并与电邮主题标注职业介绍所的牌照号码。所有表格以及文件必须清晰扫描以文件的格式(如PDF档)作为附件传送。以相片或图片等格式提交的表格或文件将不获受理。
计划的「指定申请表格」、《申請須知》以及填写表格须知可以在申请期内(即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29日)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www.eaa.labour.gov.hk)下载。如就业计划有任何的问题,请致电2115 3665与本处职员联络。                                                                   劳工处
                                  职业事务所办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