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条例第五页:指明表格的更改

公司注册处现有的表格将被新的指明表格取代,这些表格在表格编号中以前缀“N”表示,以便于识别,例如表格 NAR1、ND2A、NNC1。
使用指明表格的过渡安排:大部分现有表格会在新条例生效日期起计三个月的过渡期内接受登记,但部分表格的过渡期较短或没有过渡期。
过渡性安排的例外情况:表格 DR1(撤销注册申请)、表格 M2(清偿备忘录或财产免责书)、表格 N12(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的核准名称声明),表格 NCI 和 NCIG(公司注册表格)不会在新条例生效后立即接受注册,而表格 M1(抵押或收费详情)将在新条例生效之日起8 周内接受。
(更改将于 2014 年 3 月 3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