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注册的小提醒:股东和董事的基本规则和建议

关于公司注册的小提示:股东和董事的基本规则和建议
如果您打算在香港创建自己的企业,即使在这里开展业务比其他国家/地区更容易、更快捷,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规则。
任何人都可以成立香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由董事、秘书和股东(成员)组成的法人实体。
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活动。
秘书负责一般政府职责,例如确保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在公司发生任何变化时通知,地址变更等。
股东通过持有股份拥有公司。
香港有限公司不需要本地股东或董事,他们都可以居住在香港以外。
最少也有一名董事作为股东。
非香港居民可获委任为董事及股东。
股东可以是任何国籍,居住在世界任何地方,会议可以在任何地方举行。
《公司条例》规定,个人必须年满 18 岁才能持有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份。
有一次我们的一位客户开设了他的公司,他想让他的家人成为公司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他问我们他 3 岁的孩子是否可以拥有公司的一些股份时,我们回复他,这是不可能的,他可以包括:他只能包括他的妻子,但不能包括他的孩子,因为孩子未满 18 岁年。
有限公司是最常用的公司类型;所有者可以利用任何完全注册的企业可获得的所有税收优惠和优惠。
对于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不得与公司注册处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中出现的名称相同。
在决定哪些是您的公司名称之前,您可以免费进行公司名称搜索。
您不能使用已经在使用或正在注册的名称。已在使用的名称可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找到。
如果您在注册表中找不到您的公司名称,则可以免费使用。
我们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请浏览我们的网页:http :  //centreo.hk/business_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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